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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23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3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尚未取得,拟录用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引进对象包括:

(1)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本科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3)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得省级学科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科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④“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高校名单)毕业生。

6.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及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收入的,由招聘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简介表》)。《简介表》内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s://www.yxjyy.net/(“宜兴教育云”网站)。

2.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各1份):

(1)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 《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无需上传);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截图);

(6)2023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的无需上传);

(8)本科与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明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表彰证书等证明材料。两类证明材料最多提供10份,若超过10份,以前10份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上传(自行排序,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

如研究生考生的学历认证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但其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应聘者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3月9日9:00。

4.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6日9:00—3月9日14: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6日9:00—3月10日9:00。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即进入适岗能力评价环节,不再退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招聘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届时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改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3:00—15:00。

四、适岗能力评价

应聘者在通过资格初审且报名缴费后,选聘单位将组织对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1.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应聘者上传的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2.应聘者于3月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适岗能力评价成绩。

3.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的高低,B01-B19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为1的按1:5进入资格复审(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大于1的按1:3进入资格复审(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

4.宜兴市教育局于3月14日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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