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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长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如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2.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3.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具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须有校团委证明;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须有所在学院党委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3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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