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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网(http://gxzs.xz.gov.cn/)、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www.xzjm.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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