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二)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4.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2)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本科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②获得校综合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 ⑤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⑥院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   (3)幼儿园教师岗位: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本科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②获得两次校综合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9:00—1月22日16:00   2.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的《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二)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公告》。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需在1月23日12:00前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材料清单见附件5,邮箱地址见附件6)。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1.时间:暂定2021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大学城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贴好照片,见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本人证件照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报到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协议书、学生成绩单、荣誉证书或奖学金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暂定1月26日-1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视疫情防控而定)。   2.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岗位达到开考比例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未超过1:5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1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新吴区教育人才“3551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3)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67、81891316、8189136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214684   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214685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zrbedu.com/uploads/2021/0310/2021031011214686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www.xwzhjy.com/)。   微信公众号:新吴教育。   六、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1362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4),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苏康码”和“国务院行程轨迹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   2.考生到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佩戴口罩,当地健康绿码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报考。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人才要点选摘.doc   附件4: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附件5:各岗位邮箱地址.xls 附件6: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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