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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三批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公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结束,现就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小学音乐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根据考生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一)《技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10月9日 9:00-12:00,14:30-17:00。

(二)《技能测试通知书》领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门)。

(三)测试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其他要求。

1. 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技能测试通知书》报到,未携带的不予参加技能测试。

2. 报考小学音乐、初中音乐岗位的考生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由考生自备,声乐如需伴奏,伴奏带由考生自带(只限U盘);小学体育、初中体育岗位考生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拍)、网球(拍)等辅助工具由考生自备;小学美术、初中美术岗位考生所需画纸由考点提供,其他工具、材料等均由考生自备。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考生排名成绩(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11日 9:00-12:00,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实验学校海丰楼报告厅(宿迁市世纪大道与厦门路交汇处,从东门进入)。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2.资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3.异议处理。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有异议的,应在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承认资格复审结果。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

5.未就业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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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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