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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盐城阜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132人)

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阜宁县教育局2021年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招聘计划表》(附件2)。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5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 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10日-- 14日(每天8:30—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 7月10 日--15日;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7月11日--15日16:00;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 7月18日-- 19日。

(1)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职中、高中(县城、农村)、初中、小学、幼教、特教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上传材料:

②身份证;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⑥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

(3)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其它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7月15日登陆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4天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进入面试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要求在发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4.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学段、各学科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考察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发布,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一并参加;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

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④2021年毕业生暂无毕业证书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阜宁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乡村定向师范生的选岗按综合成绩(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男幼师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

(八)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均列入事业编制,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1年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无正当理由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到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1.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按协议执行)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7737203 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教育局

<span font-size:14px;"=""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vertical-align: ba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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